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做好我校2017年生源地贷款工作,避免材料上报时间上的冲突,请各学院(部)先行上报在校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并需网上回执的学生需提供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一份(样表扫描件附后,虚线下由学生自行剪下留存),并在上面填写学生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费、住宿费、联系电话6项学生信息,我们将以此为依据填报学生贷款金额,请各学院务必核准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2、通过其他银行贷款的学生,需手工回执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执回执证明及贷款合同复印件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上述材料由学院(部)审核无误后,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统计表》(附样表),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8月25日中午12点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4、此次上报材料时间充足,请各学院(部)将材料收齐后一次性上报。如确有极特殊情况,未来得及上报的,请各学院(部)整理好后与新生材料一起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接收零星上报和学生个人上报材料,请各学院(部)予以配合。